乐推客用户注册服务协议
乐推客(以下简称“乐推客”)由河南省蓝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实体(以下简称“我们”或“乐推客”)运营,我们依照本协议向您提供本协议涉及的相关服务。请您使用乐推客服务前仔细阅读本协议。

一、服务内容
1.1 乐推客为您提供服务(以下简称“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以平台页面展示为准),具体服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为您提供相关服务链接,以此为您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乐推客的具体服务内容由我们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不时更新,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图片、文章、评论、链接等,我们将定期或不定期根据用户的意愿以电子邮件、短信、电话或站内信等方式为用户提供活动信息,并向用户提供相应服务。我们对提供的服务拥有最终解释权。 
1.2 除我们书面同意,您或其他用户均不得将乐推客上的任何信息用于商业目的。 
1.3 您使用乐推客服务时所需的相关的设备以及网络资源等(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均由您自行负担。

二、使用准则
2.1您在使用乐推客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出现以下行为: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欺诈性的或以其它令人反感的讯息、数据、信息、文本、音乐、声音、照片、图形、代码或其它材料;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制度的; 
  (10)可能侵犯他人的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版权或其它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的; 
  (11)假冒任何人或实体或以其它方式歪曲您与任何人或实体之关联性的内容; 
  (12)未经授权发布第三方的私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身份证号以及银行卡卡号; 
  (13)发布病毒、不可靠数据或其它有害的、破坏性的或危害性的文件。 
2.2用户不得利用乐推客的服务从事下列危害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互联网信息网络或者使用互联网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互联网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进入互联网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或手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5)其他危害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2.3 您须对自己在使用乐推客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您为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者,则您的法定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 如您的操作影响系统总体稳定性或完整性,我们将暂停或终止您的操作,直到相关问题得到解决。 
2.5 您不应将您账号转让、出售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帐号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用户,您应对帐号内的全部行为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2.6 许可费用:您应当按月向我方支付乐推客的软件许可费,但您在乐推客软件的商户开通数不少于1户/月时,我方免收您软件许可费。例如您1个月商户开通数少于1户/月时,自第二个自然月开始,您应当按照30元/月的标准缴纳软件许可费,直至您下次达到免收条件时停止收费。

三、免责声明
3.1 如您违反本服务协议、法律法规、道德准则,您应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并赔偿我们、我们的其他用户及相关第三方因您的行为所产生的全部损失。 
3.2 对任何第三方通过乐推客,因违反本服务协议、法律法规、道德标准而对您造成的任何损害,我们不对此承担责任。 
3.3 对黑客行为、计算机或手机病毒、或因您保管疏忽致使帐号、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盗用、篡改或丢失,或由于与本平台链接的其它网站或平台所造成您个人资料的泄露,或您因其他非乐推客原因造成的损失,我们不承担责任。如您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与我们联系。 
3.4 我们不保证服务一定能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服务不会中断,也不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 
3.5 任何情况下,因使用乐推客而引起或与使用乐推客有关的服务而产生的由我们负担的责任总额,无论是基于合同、保证、侵权、产品责任、严格责任或其它理论,均不得超过您因访问或使用本APP而向我们支付的任何服务费用。用户对本协议的签署意味着用户自行承担使用乐推客服务时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乐推客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乐推客会尽最大努力,对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维护其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乐推客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他缺陷,乐推客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3.6 您在使用乐推客提供的各项服务内容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预先收费均为诈骗行为,请保持警惕避免损失。

四、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4.1 如因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服务、或调整服务内容,我们将尽可能在乐推客上进行通告。由于用户未能及时浏览通告而造成的损失,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4.2 您明确同意,我们保留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乐推客提供的服务内容、种类和形式,或自行决定授权第三方向您提供原本我们提供的服务。服务一经变更,我们将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不再另行单独通知,用户应不时注意本协议条款及相关规则的变动。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享用乐推客提供的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乐推客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免费服务而不需提前通知用户的权利。乐推客行使修改或中断免费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 
4.3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我们有权单方面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而无需通知您,且无需对您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您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2)您的行为违反本协议; 
  (3)您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4.4 您有权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通知我们终止向您提供服务,或直接取消乐推客服务。针对您终止或取消服务之日后的行为,我们不再向您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五、知识产权及其它权利
5.1 我们是乐推客产品及服务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全部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或电子文档均受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条约保护。未经我们书面同意,您不得为任何商业及或非商业目的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我们保留追究上述法律责任的权利。 
5.2 未经相关内容权利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擅自复制、传播在乐推客的该等内容,或将其用于任何商业目的,所有这些资料或资料的任何部分仅可作为个人或非商业用途而保存在某台计算机或其他电子设备内。否则,我们及/或权利人将追究您的法律责任。/或权利人将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六、信息提供和隐私保护
6.1 您在访问、使用乐推客或申请使用乐推客服务时,必须提供您真实的个人信息,且您应该根据实际变动情况及时更新个人信息。保护用户隐私是我们的重点原则,我们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和强化内部管理等办法提供隐私保护服务功能,充分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6.2 您应保证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完整性,因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引起的任何问题及其后果,由您自行承担,且您应保证我们免受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害或责任。若我们发现您提供的个人信息是虚假、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我们有权自行决定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要求您赔偿我们的损失。 
6.3 为提供服务、履行协议、解决争议、保障交易安全等目的,您同意授权乐推客对您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您提供的、我们自行收集的及通过第三方途径收集的您的个人信息、您申请服务时的相关信息、您在使用服务时储存在乐推客的非公开内容以及您的其他个人资料)享有留存、整理加工、使用的权利,并授权乐推客向为您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以下简称“服务方”)提供为完成该项服务必要的信息,且您明确授权乐推客及其服务方可将获取的个人资料用于为您提供的其他服务。 
6.4 您同意并授权乐推客在您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内容期间,通过您提供的资料向包含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信息服务机构查询并获取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工作信息、银行卡交易信息、银行贷款相关信息、网络交易信息、逾期信息及其他信息等),以了解您资信状况。【您已经充分理解并知晓该等信息被提供和使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信息将会被用于对您的信用评价及分析报告等,可能对您产生不利影响;该等信息依法提供给乐推客后可能被其他机构利用的风险;以及基于您的特定信用状况可能被不良信息骚扰的风险等。】 
6.5 您同意并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信息服务机构可将其拥有的您的信息提供给乐推客,用于您申请相关服务内容。 
6.6 您同意并授权乐推客及其服务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信息服务机构上传您在使用贷款产品过程中生成的资信信息。同时,您同意并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信息服务机构接收乐推客及服务方上传的您在使用贷款产品过程中生成的资信信息。 
6.7 当服务方与您电话核实信息时,为保证为您服务的质量,你同意乐推客对上述核实电话进行录音。 
6.8 我们保证采用行业惯例以保护您的资料,但您理解,鉴于技术限制,我们无法确保用户的个人信息完全不被泄露。

七、特别约定
7.1 您使用本服务的行为若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时,我们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7.2 您同意我们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通告、电子邮件以及常规信件的形式向您传送与乐推客服务有关的任何通知和通告。 
7.3 如您有任何有关与乐推客服务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投诉,请您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接到投诉之日起30日内进行答复。 
7.4 本协议之效力、解释、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5 若非我们更新本协议,您在确认同意、签署本协议后,其效力将及于您此时及未来登陆乐推客时所有操作 
7.6 如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署地(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7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对于条款本身的解释。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乐推客所有。